公司前身為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東北高速分立上市方案,東北高速分立為本公司和龍江交通,本公司和龍江交通按照分立上市方案的約定依法承繼原東北高速的資產、負債、權益、業(yè)務和人員,原東北高速在分立完成后依法解散并注銷,本公司和龍江交通的股票經核準后上市。
公司前身為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東北高速分立上市方案,東北高速分立為本公司和龍江交通,本公司和龍江交通按照分立上市方案的約定依法承繼原東北高速的資產、負債、權益、業(yè)務和人員,原東北高速在分立完成后依法解散并注銷,本公司和龍江交通的股票經核準后上市。東北高速在分立日在冊的所有股東,其持有的每股東北高速股份轉換為一股本公司的股份和一股龍江交通的股份。在此基礎上,黑龍江省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將其通過分立可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與吉高集團通過分立可以持有的龍江交通的股份互相無償劃轉,上述股權劃轉是本次分立上市的一部分,東北高速在分立完成后依法辦理注銷手續(xù)。原東北高速總股本為12.132億股,分立后本公司的股本與原東北高速相同,為12.132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