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金庸小說,人們首先應(yīng)該想到的就是那些江湖大俠們,他們個個身懷絕技,武功不凡。上至山崖、下至深海,他們都可以挺身走險。
金庸
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金庸武俠小說中最難練的十大武功:
NO.10 羅漢伏魔功
這門神功集佛家內(nèi)功之大成,深奧精微之極。單是第一步攝心歸元,須得摒絕一切俗慮雜念,十萬人中便未必有一人能做到。聰明智慧之人總是思慮繁多,但若資質(zhì)魯鈍,又弄不清其中千頭萬緒的諸種變化。
NO.9 易筋經(jīng)
這《易筋經(jīng)》實是武學(xué)中至高無上的寶典,只是修習(xí)的秘訣甚為不易,須得勘破“我相、人相”。心中不存修習(xí)武功之念。但修習(xí)此上乘武學(xué)之僧侶,必定勇猛精進,以期有成,哪一個不想盡快從修習(xí)中得到好處?要“心無所住”,當真是千難萬難。少林寺過去數(shù)百年來,修習(xí)《易筋經(jīng)》的高僧著實不少,但窮年累月的用功,往往一無所獲,于是眾僧以為此經(jīng)并無靈效。
NO.8 乾坤大挪移
這 “乾坤大挪移”心法,實則是運勁用力的一項極巧妙秘訣,根本的道理,在于發(fā)揮每人本身所蓄有的潛力,每人體內(nèi)潛力原極龐大,只是平時使不出來,每逢火災(zāi)等等緊急關(guān)頭,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者往往能負千斤。張無忌練就九陽神功后,本身所蓄的力道已是當世無人能及,只是他未得高人指點,使不出來,這時一學(xué)到乾坤大挪移心法,體內(nèi)潛力便如山洪突發(fā),沛然莫之能御。這門心法所以難成,所以稍一不慎便致走火入魔,全由于運勁的秘訣復(fù)雜巧妙無比。
NO.7 九陽神功
九陽神功乃《九陽真經(jīng)》上的武功。練到最后大關(guān),必須熬過全身燥熱自焚之苦,或得名師指點,打通全身所有幾百個穴道,才真正練成“九陽神功”,否則只是積存九陽內(nèi)力,施展內(nèi)力不能淋漓盡致,戰(zhàn)斗后容易泄氣過度致死,例子猶如覺遠。練成神功后,內(nèi)力自生速度奇快,無限無盡,普通拳腳也能使出絕大攻擊力;防御力無可匹敵,自動護體功效反彈外力攻擊,成金剛不壞之軀;習(xí)者輕功身法勝過世上所有輕功精妙高手;更是療傷圣典,百毒不侵,專門克破所有寒性和陰性內(nèi)力。九陽神功融會領(lǐng)悟武學(xué)至理,練成后天下武學(xué)附拾皆可用。
NO.6 吸星大法
練這神功,有兩浩劫關(guān)。第一步是要散去全身內(nèi)力,使得丹田中一無所有,只要散得不盡,或行錯了穴道,立時便會走火入魔,輕則全身癱瘓,從此成了廢人,重則經(jīng)脈逆轉(zhuǎn),七孔流血而亡。這門功夫創(chuàng)成已達數(shù)百年,但得獲傳授的固已稀有,而能練成的更寥若晨星,實因散功這一步太過艱難之故。
NO.5 葵花寶典
欲練此功,引刀自宮。
NO.4 左右互搏
左右互搏只有心地單純者方能修煉,心思敏捷、復(fù)雜者反而學(xué)不會。修煉時要先“左手畫方,右手畫圓”,能告竣者方能練成。
NO.3 太玄經(jīng)
金庸武俠小說《俠客行》中,俠客島有二十四個石室,每個石室內(nèi)均有石壁,石壁上記載有二十四個圖譜,內(nèi)藏絕世武學(xué)。當中第二十四個石壁以太玄經(jīng)為主旨,其上刻有內(nèi)功圖譜。俠客島龍木島主以為圖譜乃蝌蚪文,為此耗盡心血。最終由胸?zé)o點墨的石破天破解,因而練成神功。
NO.2 黯然銷魂掌
黯然銷魂掌集天下五絕及其他武林高手的絕世武學(xué),包括“中神通”王重陽的全真教內(nèi)功和《九陰真經(jīng)》、“東邪”黃藥師的彈指神通和玉簫劍法、“西毒”歐陽峰的蛤蟆功和逆轉(zhuǎn)經(jīng)脈、“北丐”洪七公的打狗棒法,以及林朝英的《唯我獨尊》而成。這掌法取名自江淹《別賦》中一句:“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矣”。這一路掌法,楊過主要在與“老頑童”周伯通、“東邪”黃藥師和金輪法王相斗時使用。單論掌力,當世唯有郭靖的降龍十八掌可以比擬,而黃藥師的彈指神通亦跟這路掌法不分上下。但使用其掌法之人心情必須黯然,若情境不符則無法發(fā)揮其威力。
NO.1 龍象般若功
那是密宗中至高無上的護法神功。那“龍象般若掌”共分十三層,第一層功夫十分淺易,縱是下愚之人,只要得到傳授,一二年中即能練成。第二層比第一層加深一倍,需時三四年。第三層又比第二層加深一倍,需時七八年。如此成倍遞增,越是往后,越難進展。待到第五層以后,欲再練深一層,往往便須三十年以上苦功。密宗一門,高僧奇士歷代輩出,但這一十三層“龍象般若功”卻從未有一人練到十層以上。這功夫循序漸進,本來絕無不能練成之理,若有人得享千歲高齡,最終必臻第十三層境界,只是人壽有限,密宗中的高僧修士欲在天年終了之前練到第七層、第八層,便非得躁進不可,這一來,往往陷入了欲速不達的大危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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